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本报讯 通讯员 陈明亮 报道:10月11日,笔者从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期办结一起医保诈骗案件。三名涉案人员串通骗取医保基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齐林(化名)与何香(化名)系夫妻,二人在村里承包工程,雇请齐林的弟弟齐有(化名)务工。2024年1月28日,齐有在操作上料机时,左脚不慎卷入机器口,当场离断。事发后,何香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
齐有先后三次住院接受足部治疗。看着弟弟的医疗费清单,齐林心生歪念:“就谎称是在家干农活摔伤,这样就能走医保报销。”随后,他到村委会填写医保报销申请表,以齐有居家受伤为由开具虚假情况证明,骗取医保审核通过。齐有住院期间,违规套取医保统筹基金4万余元;全部医保结算手续,均由何香持齐有的社保卡代为办理。
案件查办期间,何香认识到自身行为涉嫌违法,主动向医保部门退赔涉案款项。今年1月,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诈骗罪对齐林、何香、齐有三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于2026年3月20日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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