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2年01月21  星期 > 1版-要闻 > 正文
 [字号   ]   
房县“十个严禁”规范节日市场

■通讯员李绍龙

本报讯 日前,房县工商局出台措施,列出 “十个严禁”警戒线,规范商家节日促销经营行为。

“十个严禁”即: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严禁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严禁销售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商品;严禁违法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严禁违法违规促销,欺骗消费者;严禁设置 “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利;严禁在经营活动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严禁违背消费者意愿强买强卖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严禁逃避法定 “三包”责任,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严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同时,该局抽调执法骨干成立专班,加大市场巡查的频次,对触犯 “十个严禁”的行为,一律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