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启事
我局于2012年1月10日在《十堰日报》刊登的“十土籍变登字(2011)第008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公告》,公告中所述十堰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将原由十堰市银海贸易公司和十堰市房屋改造开发公司取得的位于茅箭区五堰街办五堰北街9号的部分共有土地使用权原权属证书编号:变字(1994)n0(023)号,土地面积:686.37平方米;用地通知书号:十政 【出让】(1996)第11号,土地面积:262.6平方米)变更过户至其名下,现变字(1994)n0(023)号,土地面积:686.37平方米更正为762.00平方米。
联系地点: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9—8102841
201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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