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4年01月16  星期 > 2版-时政要闻 > 正文
 [字号   ]   
团团姐姐致广大青少年的一封信

亲爱的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我是关心你们健康成长的团团姐姐,你们马上就要迎来新年寒假了,为了让你们能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年,团团姐姐提醒广大青少年朋友们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一、学习预防家庭火灾的常识,掌握电线电器起火、油锅起火、液化气起火等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1、家里发生火灾时,如果有浓烟,应尽可能俯身或爬行出门,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鼻、口,开门时用衣物或毛巾将手包住,以免烧热的门把烫手。

2、睡觉前检查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炭火是否熄灭,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3、如果发现房间里有很浓的燃气味,先用湿毛巾捂住鼻、口,然后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室内电话,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

二、独自在家时,要关好门窗、锁好房门,防止盗贼潜入。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打报警电话。

1、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不要在假期暴饮暴食。注意食品卫生,尽量在正规市场、超市购买食品,留意卫生、工商等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提示,不食用没有安全保障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3、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应立即就医(就医时应戴口罩),并向当地公共卫生机构和检验检疫部门说明。

三、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尽可能结伴而行,并告诉父母目的地、回家时间和出行同伴。

1、不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无牌证车辆,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2、学生假期返乡时,不要带大量现金,人多拥挤时,不要只顾抢购车票而忽视财物安全。

四、在成人带领下,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按说明燃放,注意自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

1、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场所去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2、尽量选购火药量较小的玩具烟花,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

五、冬季滑雪、滑冰时,应选择有专人维护的正规场地,不要滑野冰。不要在滑雪、滑冰时追逐打闹,身上不要带钥匙、小刀、手机等硬器,以免摔倒硌伤自己。

六、不赌博,不吸食毒品,不看不健康的出版物;未成年人不吸烟,不饮酒。

七、未成年人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室、录像厅和网吧。不沉迷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不与网友讨论不健康的话题,慎重会见网友。

八、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时,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防止出现踩踏事故。

1、遭遇拥挤的人流时,应该马上避到一旁或顺着人流走,不要试图超过别人,更不能逆行,如果鞋子被踩掉,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以免被人流挤倒。

2、被人流挤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九、未成年人遇到抢劫等侵害时,要依靠智慧,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应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十、不饮用、食用陌生人送给的饮料、食物,不占别人的小便宜,以免上当受骗。

十一、外出旅游时,选择信誉良好的旅行社,保留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旅游时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物品放置饭店保险箱;行李物品不脱离视线;出入饭店房间随手关门,不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十二、自助旅游要结伴而行,按不同气候、地区、出游方式,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常用药品、证件和通信工具,尽量不在野外过夜。

十三、购物和娱乐消费注意财物安全,保管好发票或凭证。

十四、勤工俭学时,通过合法中介机构或者学校组织联系,应签订劳务合同,增强防范意识,学会保护自己。

十五、正确对待生活中的困境,可以通过诉说、交流等方式来疏缓生活中的不适感。

1、与家人闹矛盾,不要离家出走,避免给坏人可乘之机。

2、正视自己存在的心理问题,不要紧张、害怕、回避,可以和家长、老师、朋友沟通交流或拨打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向专业机构咨询。

十六、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报警时要讲清楚案发具体地点或明显建筑物等。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

十七、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积极参加青少年自护教育,掌握自我保护的常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团团姐姐预祝青少年朋友们新年快乐!

共青团十堰市委

十堰市少工委

十堰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