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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81.64分
居省4个地级提名资格城市第一

本报讯 记者周亚晖报道:昨日,记者从市五城联创指挥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组第三次会议上获悉,我市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81.64分,居全国地级提名资格城市第39位、省6个被测城市第3名,居省4个地级提名资格城市第1名。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世杰出席会议并安排部署我市2014年“创文”工作。

会上,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及5个工作组汇报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审议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3年主要情况及2014年重点安排》。

吴世杰要求,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要严格对照标准,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日常创建要常态化,工作管理要制度化,创建督促要经常化,创建联系要畅通化;各工作组在创建工作中要以问题为导向,从解决问题入手推进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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