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娟华
组织国家公职人员旁听庭审,一直是十堰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2019年国家机构改革之后,重新组建的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形成“一个统筹、四项职能”的工作格局,十堰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三借”力推旁听庭审制度化、“四突出”助推以案释法常态化,强化公职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借势”。2019年6月21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个文件,其中《十堰市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旁听法庭庭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征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名义联合发文。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自此,十堰市旁听庭审工作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借力”。在着手起草《意见》时,市司法局有关人员多次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旁听庭审的案件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沟通。2019年9月26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组织普法联席会议,25家单位分管领导旁听庭审一件现场判决的刑事案件。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专栏,遴选适合国家工作人员观看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等,供十堰各地各机关安排旁听庭审。
向普法责任单位“借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带头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意见》的出台,离不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在总结各普法责任单位工作做法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总结普法经验,助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落地落实。
突出选好选准案件,做足庭前准备。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次听审就是一堂法治课。《意见》提出,在旁听庭审前,要遴选适合国家工作人员观看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和其他类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突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特殊性。
突出考核通报,增强法治创建效果。市普法办不定期通报各单位旁听庭审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比表彰以及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指标体系。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本地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制定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计划,真正实现“庭审现场”就是“普法课堂”。
突出庭后延伸,加强互动交流。我市要求各旁听单位加强以案释法互动交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组织召开旁听庭审后的座谈会,听取参加听审人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庭审工作和提高庭审效率。市纪委监委紧密跟踪经审查调查移送司法审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努力把旁听庭审打造成法律业务公开课。把党风廉政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效果。
突出对象扩延,实现全覆盖。我市的旁听庭审工作,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实际工作中,还将旁听对象扩延至农民、高校学生、驾校学员等普通民众,争取实现全覆盖。同时,不断探索“模拟法庭”,将“庭审”延伸到法院之外。“十堰市第十六中学青少年模拟法庭”自2017年以来共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近40场,成为十堰市乃至湖北省青少年普法工作一大创新亮点。
(作者单位:十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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