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小琳
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从供给端、需求端、市场端共同发力。目前,我市产业链发展呈现出缺乏统筹规划、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长期在80%以上,低碳产业有效投资不足,未能形成产业集群规模效应,工业领域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发展不均衡,低碳产品效益不足,创新和技术研发支持力度仍然不够。
实现“双碳”目标,形成新能源产业生态是关键。一是充分利用全市水资源优势与汽车产业链的优势,进一步引进一流行业新能源产业龙头和知名品牌,形成对产业发展的强有力支撑。培育新能源产业完整的产业链、创新链和服务链,呈现龙头企业牵头、中小企业进行配套性生产、专业机构提供增值服务的集群网,建立多元、开放、包容的开放系统。二是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固碳、碳汇等多种手段,建立双碳产业示范园区,通过产业绿色化转型、设施集聚化共享、资源循环化利用,在园区内部基本实现碳排放与吸收自我平衡,将园区打造成为生产、生态、生活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园区。三是形成区域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围绕新能源园区产业定位和主导产业,确定产业链核心环节和延伸环节,同时围绕产业链构建信息链、资金链、物流链等产业生态圈。
通过技术化、标准化、市场化建立零碳城市体系。一是以城市运营为载体,大力开展区域能源业务,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一步促成“零碳”城市运营。二是探索绿色数据中心运营模式,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通过对传统能源与新能源进行多能耦合与梯级利用,推广储能调峰技术。三是可进一步应用双碳+数字的新型建筑科技技术,应用绿色建筑及零碳建筑等,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集中供热、屋面光伏、空气源热泵、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建筑中的应用。
实现“双碳”目标,可持续投资是保障。一是做到金融与创造紧密结合。我市可建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技术产权交易、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等投融资渠道,健全资本随科技、人才、创新要素流动的机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高端人才参与十堰市的新能源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工程项目,为企业提供配套支持资金,拓展人才事业平台。二是探索绿色金融渠道。政府通过建立“种子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研发提供支持;通过优惠政策鼓励经济主体向新能源高新技术领域投资;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科技的传播和商业计划,探索新型融资渠道,创新实施绿色低碳城市投融资路径,片区开发类项目中,可探索气候基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的单独或组合运用,策划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智慧城市、环卫一体化、生物发电等项目,通过财政资金、专项债、银团贷款、PPP、投资人+EPC等模式筹集资金。三是提升新能源投资开发能力。要从整体上做好新能源的规划论证,优化投资区域布局,加强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市场开发整体能力;充分考虑项目所处区域的新能源电力消纳利用水平,优化电网网架结构,落实送出和消纳条件。进一步完善“碳汇贷”金融产品,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金,实现生态资产价值化、市场化、金融化。
作者单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22年度十堰社科思想库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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