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守法普法典型,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根据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十堰市首届新时代“最美普法人”评选活动。经层层推荐、专家评审,中共十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授予倪永祥等10名个人为“最美普法个人”、市税务局等10家单位为“最美普法集体”,授予赵丹等20名个人“最美普法个人”提名奖、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等20家单位“最美普法集体”提名奖。希望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新时代普法新征程上再创佳绩。
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做法,扎扎实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为我市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通讯员 谷虎范璐璐整理)

36年如一日坚守普法战线
倪永祥,男,195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市公安局退休干部、高级讲师,关心下一代“五老”义务宣讲员,普法宣传讲师团成员,曾获全国青少年法治优秀辅导员、全国优秀教师、全省学雷锋先进个人、全省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市优秀共产党员、市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倪永祥36年如一日坚守在普法战线上,为群众义务作法治报告累计2500多场次,听众达200多万人次,深入基层收集资料,与老师、家长、学生交流并了解情况,总结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三十六种不良现象,编写《留守儿童法治教育》等250多篇、近百万字法治教育讲稿,在全市学校进行巡回普法宣传,效果显著。倪永祥担任24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和28个家庭法治教育辅导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人生价值。

实处用力弘扬法治精神
成继平,女,197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先后担任十堰市“五五”“六五”“七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因普法宣讲工作突出,2022年获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通报表扬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2021年获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 成继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授课对象覆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社区(村)干部、工人、学生、群众。自《民法典》出台以来,成继平累计主讲60余场,培训9000余人,她从生活中常见的小事入手,用生动有趣的案例和诙谐幽默的语言讲解纠纷预防和解决措施,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和普法对象需求挑选普法宣讲主题,精细设置普法宣讲内容,从细处着眼、实处用力,弘扬法治精神,为十堰普法工作贡献力量。

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廖应国,男,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郧西县司法局上津司法所所长,曾获十堰市“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 自2005年6月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廖应国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忠诚履行一名基层司法所所长工作职责。为改变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廖应国从小事做起,将普法宣传渗透到各项工作中,选编的普法材料被作为上津镇16个村的法治宣传内容。廖应国经常骑着一辆摩托车,奔走在田间地头、乡间小道,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宣讲普法经典案例,他参与调解案件1100余起,为农民工、弱势群体挽回损失1300多万元。廖应国每月为当地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宣讲和心理疏导,他接管的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廖应国组织“百名律师进乡村”试点活动,深受群众喜爱和欢迎,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上津镇蔚然成风。

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荣志立,男,1986年5月8日出生,中共党员,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习家店人民法庭负责人,曾获全省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荣立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丹江口市“最美退役军人”、丹江口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 为强化辖区内特色产业司法保护,荣志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以乡村普法为抓手,搭建党员法官“每周一村·法课夜学”活动平台,将普法宣传与法庭日常工作相融合,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截至今年11月,荣志立已在习家店镇、石鼓镇、凉水河镇、大沟林业开发管理区开展党员法官“每周一村·法课夜学”普法活动23期,涉及37个行政村,230名乡村干部参加培训。他不忘初心,开拓创新,奋勇争先,推动普法宣传全覆盖,描绘了新时代乡村振兴法治蓝图。

“普法+调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彭庭喜,男,195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19年退休后返聘至茅箭区综治中心,任茅箭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金牌调解员,曾荣获全省优秀调解员、全省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及全市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彭庭喜曾在茅箭区司法局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30余年,任大川司法所所长19年,他坚持“普法+调解”工作方式化解基层矛盾。 彭庭喜主导调解矛盾纠纷1200余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20件,获赠锦旗21面。2021年至今,彭庭喜依托茅箭区探索创新的矛盾纠纷“1131”预约化解平台,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13件,为茅箭区矛盾纠纷“1131”化解创新机制入选全国100个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作出了贡献。彭庭喜坚持调解工作既要处理快、又要处理好的原则,努力将每一个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经他主持调解的案件基本达到“调解一案、普及一法、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

公益普法让更多人懂法
雷明辉,男,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市总工会法律顾问、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曾获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湖北省律师行业青年律师突出贡献提名奖、市劳动模范、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雷明辉躬身示范,争当普法宣讲先锋,做守法学法带头人,先后担任100多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500余客户代理诉讼仲裁案件2000多件,标的额超5亿元,服务满意度近100%。 雷明辉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500多人次,帮助挽回工伤、赡养费等300多万元,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多起,被客户誉为“法律卫士、业界良心”,收到各类表扬信和锦旗100多次。积极参与“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快速高效化解劳动争议,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积极引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雷明辉是一位“希望通过开展公益普法,让更多人懂法、守法、用法,让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人民律师。

用法治力量守护美好生活
戴蕾,女,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市太和医院法务专员、市仲裁委仲裁员。戴蕾曾获市纪委“纪法宣传优秀工作者”称号,主导的《法治医院建设实践探析——以十堰市太和医院为例》成为2020年市级重点法学课题,收录于十堰市重点法学课题优秀研究成果汇编。 戴蕾坚持每天利用空余时间钻研《民法典》《常用医事法律法规》等法律专业知识,为普法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戴蕾致力打造太和医院“与法同行,遵守规则”法治文化,积极深入基层普法,累计开展普法宣讲 30余场次,被市政府选聘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戴蕾策划的《葫芦兄弟历险记——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法条讲读》法治精品课被选送至全省参赛,作品点击量达40000余次。 戴蕾参与《太和医院院规》《太和医院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编撰工作,审核修订全院175项规章制度,在破解纠纷难题上下功夫,通过有效维权为医院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争当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人
雷艳,女,1979年8月出生,2001年就职于十堰市一中。 雷艳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把一腔热血倾注在她所热爱的教育事业中,并在教学中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项普法学习及宣传活动,她主动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开展“普法宣传”班团会、征文比赛、课堂热点评述即兴演讲等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用法。雷艳多年来积极主动承担“学宪法、讲宪法”竞赛指导老师的工作,指导学生在全国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学宪法讲宪法”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在教学实践中,雷艳老师坚持“法律为体、文学为用”的法治宣传教育思路,真正践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师生共进,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为我市学生法治教育工作作出了贡献。

探索推行“1+1+X+N”普法模式
陈美金,男,198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竹山县擂鼓镇党委副书记。陈美金负责普法工作以来,自觉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必修课,积极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置、化解矛盾,为群众答疑解惑。打造依法行政、带头普法的骨干队伍,成立专业普法志愿服务队,建立村级法律明白人队伍,全面推进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建成全县首个民间义务法律服务工作室——明德工作室。 陈美金主动担任普法宣讲员,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普法宣讲30余场次,组织普法队伍送法上门,为75位涉诉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依法调解矛盾125起,探索将全镇17个村(社区)3.3万人划分为 88个网格,推行“1+1+X+N”模式,即一村一名法律顾问,一名普法工作骨干,X名法律明白人,N名学法、守法、用法群众的法治网格体系,实现“法律法规在网格里普及,矛盾纠纷在网格里依法化解”。

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
吕英,女,1977年9月出生,现任竹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参加城管执法工作以来,吕英始终把加强普法学法、提高干部用法执法水平作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树立城管队伍形象的重要抓手,努力推动“法治城管”建设,每年组织城管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10余次,并依托智慧普法云平台,建立普法网络,组织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吕英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印《竹溪县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对当前使用的法律文书进行梳理、完善与补充,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宣传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调解矛盾纠纷。 吕英凭着对法律的热爱和忠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普法工作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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