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2年12月14  星期 > A04版-综合报道 > 正文
 [字号   ]   
郧阳区“降成本优环境促发展”典型案例⑥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释放营商环境活力

本报讯通讯 员 王小玲詹苗 报道:今年以来,郧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

“包容审慎监管让我们企业感受到了执法温度,避免了企业因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以后一定注意,按时年报。”近日,十堰市聚佳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石鑫对郧阳区市场监管局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表示感谢。

今年7月,因该企业工作人员疏忽未按时报送2021年度生产报告,被郧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3月1日施行)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异常名录,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郧阳区市场监管局考虑到疫情影响以及该企业主动进行补报年报的行为,决定不予处罚,并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为在全区大力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郧阳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对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年报违法行为进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通知》,对2022年7月1日以后,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违法行为首违酌定不予处罚,补报年报后无需企业提交书面申请资料,仅电话申请即可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7月以来,郧阳区市场监管局对21家市场主体因未按时年报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58家,以柔性执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帮助市场主体塑造良好信用。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