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耐心调解 当事人握手言和
本报讯通讯 员 李欣林 报道:“我对王某伤害我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检察机关对他从轻处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案子做的大量调解工作。”经过两次调解,4月10日,在竹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调解室中,被害人杨某和犯罪嫌疑人王某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2023年1月1日凌晨3点,王某、杨某、邱某三人因感情问题,致使王某与杨某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杨某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后经竹溪县现代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负责该案的检察官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主动与嫌疑人及其亲属、被害人取得联系,了解到双方确有和解意愿,且嫌疑人王某有明显的悔罪表现。经过几个小时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在民事赔偿方面达成调解协议。
一枝一叶总关情。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注重个案化解,努力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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