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余硕通讯员 饶传军郑旭宴鲍欢
这里是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检察客厅”: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法律咨询、司法救助、公益保护一个窗口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
这里是检企同行、共同奔赴的“法治方舟”:涉企案件专人受理、企业申诉专区接待、企业合规专业指导,检察办案与企业发展统筹兼顾,检察服务与合规培训一体贯通。
这里是和而不同、殊途同归的“律师驿站”:律师业务办理24小时不打烊、律师工作室办公设施齐全、律师预约平台互动畅通无阻,让律师权益保障可感可触可及。
这里是共同缔造、美美与共的“现代枫桥”:市、县(市、区)两级中心通联、律师参与涉检信访、“阳光未来”检察品牌,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让检察办案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近年来,十堰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我把群众当亲人”理念,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以“实现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为目标,以“信访矛盾就地化解、群众困难全力解决、越级信访明显减少、服务群众作风优良、信访场所环境优化”为主要内容,努力减轻人民群众访累、诉累。
检察长接访架起“连心桥”
“检察长帮我解了心结,让我看到新希望,真是太感谢了!”上月11日是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访日”,检察长刘少军早早坐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待着约访的王女士。刘少军的耐心解答、中肯建议,让王女士放下了心结。
这样的接访场面在十堰检察机关早已成常态。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小事当家事”理念,落实领导带头包案推动化解重大疑难问题机制,明确院领导包案办理的案件范围、工作措施、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业务能力精、决策能力强的优势,化解信访难题。市、县(市、区)两级院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通过检察长一线接访、下访,面对面倾听信访群众诉求,认真开展释法说理,依法为其寻求救济途径,推动问题解决,争取矛盾不加深、能掌控、早化解。2023年,全市各级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共计471人次,444名当事人当场息诉罢访。
祝某因滥伐林木被判刑,担心影响子女入党、参军、就业,多年来访想让法院撤销判决。为解开祝某“心结”,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光辉带案下访,邀请村干部、民警、人民监督员、律师、听证员等到祝某家中举行公开听证,一一解答祝某的申诉,耐心释法说理,让祝某自愿息诉罢访。
2023年年初,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王某带着扳手冲进张湾区人民检察院“讨公道”,该院检察长汪朝晖主动接访,深入了解案情后,对王某目前存在的现实困难提出详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案件承办人扎实做好后续相关工作。此举得到王某充分认可,满脸笑容地走出检察院。
“困扰我20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因涉案款项退赔问题,李某走进房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郑刚接待了他,仔细审查原案卷宗,致电当年的承办检察官了解案情,最终找到了另一名涉案人员张某,经耐心释法说理,张某当场把原应由自己承担的退赔款还给了李某,解了李某的燃眉之急。
“检察长接访,解的是难题,暖的是民心。”刘少军表示,检察申诉是诉讼程序的末端环节,对申诉群众而言,也是其合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后一根稻草”。检察机关必须注重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不断延伸司法为民触角,力争解开群众“心结”、打开案件“法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群众事无小事。十堰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我把群众当亲人”理念,不断弘扬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让群众既解“法结”又解“心结”。2023年10月,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蔡海涛办案团队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检察和解精准“化干戈”
“经过检察机关的耐心开导和帮助,化解了纠纷,也解了我的‘心结’。”张某释怀地说。
历时7年,历经两次劳动仲裁,三级法院、十余次民事诉讼程序,两次行政诉讼程序,让张某心力憔悴。直到他向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监督申请,事情才迎来转机。
2023年9月,市人民检察院和房县人民检察院运用“检察和解+多元解纷”工作模式,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将案件移送法院,确认协议法律效力,为和解协议加上一道“安全锁”,成功化解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如何让当事人对检察和解工作有认同感和司法获得感?十堰检察机关在坚持合法原则的前提下,将法、理、情充分融入检察和解工作,以当事人的痛点、难点为切口,找出双方利益平衡点,精准开展检察和解工作,提高解纷质效,实现当事人之间、检察机关与法院之间、当事人与检察机关之间等共赢,做到平息矛盾、定纷止争。
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履行支持起诉职责、开展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中,十堰检察机关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法理情相统一原则,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心理疏导等方法,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再经当事人申请,由检察院移送法院后,法院对和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明确性进行审查,并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为检察和解工作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促使民事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和解工作试点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检察和解工作室,成功办理一起涉市场主体、民营经济保护案件。目前,涉案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部分内容,后续协议内容将逐步履行完毕。
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如何把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十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推动一批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在检察办案环节高质高效化解,已适用该制度办理13起案件。
科技赋能打造矛盾化解“升级版”
“以前参加听证会,都是几方坐在会议室一起会谈。现在检察机关借助科技力量,把听证会搬到线上,开到群众‘家门口’,我觉得很新鲜、也很实用。”市人民监督员施堰红参与“云听证”后说。
去年7月28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在远程听证室,通过综治中心视联网平台,对一起涉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线上公开听证,邀请区信访局、农业农村局、茅塔乡政府工作人员及人民监督员“多方互联”,多角度全面听取各方意见,达到“矛盾多方一线通达、矛盾纠纷现场化解”的良好效果。
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推进检察服务从“后端”转向“前台”,依托三级综治中心和联络网格脉络下沉检力,创新“235”工作法,全面接入智能化综治平台,覆盖90余个区直、街道、村(社区)三级相关单位部门,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能动履职过程,转化为助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效能。2023年11月30日,该创新做法在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上获评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综治中心是社会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应急管理的“主阵地”。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黄德胜告诉记者,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入综治视联网平台后,可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人民群众实时联动,检察机关安排“专人接听”,配备录音、录像等技术设备,畅通“信、访、网、电”接访渠道,第一时间受理群众诉求、第一时间答复、第一时间解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矛盾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有效打通检察工作助推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把基层的事情解决好,关键要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解决好。”刘少军表示,十堰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立足检察职能,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让老百姓以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奋力绘就风景这边独好的基层治理“十堰画卷”。(本版图片均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少军接待群众来访

茅箭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线上公开听证

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将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自编自演普法节目

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当事人向竹山县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调解纠纷

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到被救助人家中走访

房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和解+司法确认”化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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