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4年03月18  星期 > A03版-综合报道 > 正文
 [字号   ]   
流窜十堰多地卖假烟
10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 记者孟建锦实习生郑雅彬通讯员 时玉林陈明亮 报道:3月12日,郧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某某等10人流窜经营假冒伪劣卷烟案。

据法庭调查,2022年起,被告人周某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以河南省襄城县葛某某、杜某甲、杜某乙、杜某丙4人手中收购大量红金龙(软精品)、云烟(紫)、黄鹤楼(软蓝)等假冒伪劣卷烟,然后转运至十堰城区、郧阳区、郧西县等地,向被告人刘某、黄某某、祝某某等人出售。被告人刘某等3人在明知周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情况下,仍旧以隐蔽的方式,对假冒伪劣卷烟进行转卖。

案件随后被移送至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案件后,该院检察官考虑到制售假烟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决定依法对周某某等1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本案被告人无证销售假烟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3项罪名。

郧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表示,10名被告人从制、运、售等环节共同形成了犯罪产业链条,并持续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一年半时间,销售金额高达25.6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适用于刑法相对严重的非法经营罪。

庭审环节,法院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各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因涉案人员众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