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普法案例解析
幼儿园附近商店不能办理烟草专卖证
张老板经营着一家食杂店,因为靠近一所幼儿园,店里零食和糖果销售非常好,近期有少数孩子的家长询问是否有卷烟销售。张老板萌生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想法,申请后却被告知商店离幼儿园很近,不能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法律解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教唆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国家烟草专卖局新修订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幼儿园周边纳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发放的范围。
实际生活中,抱有张老板这样想法的人不少,幼儿园的幼儿正处于身体发育、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为避免幼儿吸食二手烟,防止他们模仿成人吸烟,因此要禁止在幼儿园周边设售烟点。(通讯员 周学平)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