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毛以国通讯员饶传军实习生李科良
碧水北送,扬波千重;长河泱泱,利泽万方。
我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承担着“一库碧水永续北送”的政治责任。近年来,我市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流域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以检察之“蓝”守护生态之“绿”,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治理
今年8月8日,由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周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郧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4月17日,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依法监督该县景阳乡椒园村大泥沟河道违规建筑现场拆除工作,保障河道生态和水质安全……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提升生态环保治理效能。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探索建立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快速办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机制,重拳打击非法采矿采砂、违法排放污染物等犯罪,依法严惩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犯罪,扎实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149件269人,起诉107件138人。
持续加大民事行政监督力度。及时受理审查涉环境资源、碳排放交易等民事申诉案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大对生效裁判、调解、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1件。坚持把环境资源保护作为行政检察重点,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63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62件。
高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围绕环境资源保护、流域综合治理、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守护一库清水”等专项监督活动,立办各类公益诉讼429件。坚持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作为最佳途径,对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8件。
强化联动配合凝聚保护合力
2023年12月4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赛武当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举行“赛武当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站暨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通过公益诉讼更好守护绿水青山。今年6月3日,竹溪县生态保护府检协作工作站在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竹溪县分中心揭牌启动,标志着“府检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水资源保护工作合力持续增强。
攥指成拳,合力致远。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从流域保护的系统性、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出发,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市县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及鄂豫陕毗邻地区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等联动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健全检察一体化机制。加强市县联动、横向协作,对办案中发现的跨流域、跨区域或社会影响较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市级院统一协调,组织办理。统筹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采取“交叉检察+巡回检察”等方式,积极配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对汉江流域十堰辖区相关案件开展巡回检察。
加强与外部联动配合。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推动建立相关案件刑事量刑、民事赔偿从严惩处、疑案会商等机制。深化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与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等工作对接,合力推动有关问题整改。注重加强与人大、政协监督联动,在全省率先与人大、政协建立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衔接转化机制等。
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主动与鄂豫陕毗邻地区检察机关联系,推动建立三省五市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机制。与陕西省商南县、河南省淅川县和西峡县等库周检察机关联合印发《关于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生态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跨区域检察协作经验做法被全国两会特别节目报道。
坚持惩修并重推动源头治理
今年3月6日,张湾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在堵河方滩段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将10万尾鱼苗放入堵河。6月4日,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县人民法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在案发地公开宣判,并在相关部门的见证下,组织当事人在上庸镇圣水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投放鱼苗55万尾,用于补偿修复生态环境。
坚持惩罚犯罪与修复受损并重,寻求生态环境保护“最优解”。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时,坚持“打击犯罪+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生态检察模式,为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贡献检察力量。围绕库区、水域岸线保护,建立生态修复基地6处,补植复绿38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177万余尾。
深入推进源头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活动18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9份,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结合办案,深入剖析案发特点,综合运用专题报告、情况反映等方式向党委政府报送,助推源头治理,当好“法治参谋”。
注重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将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考核范畴,责令破坏环境资源相关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履行修复义务,从源头上防止再犯。探索建立生态损害赔偿金制度,设立公益诉讼生态检察专门账户,让违法者还清“生态债”。房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九个单位会签《关于适用碳汇补偿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工作方案》,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建设全省首个“两山”理论检察实践创新基地,打造刑事追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三位一体的生态检察“十堰样板”。
山河为证,法治为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十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统筹用好“四大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打击、惩治、保护、警示作用,以高质效履职擦亮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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