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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基层国税文明执法的思考
陈绪瑜

促进国税文明执法,前提是树立服务理念。思想决定行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税务机关都是扮演管理者的角色,常以“管理员”自居而不愿做“服务员”,只要执行政策到位,收入任务完成,执法是否文明似乎无足轻重。作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虽然有其自身工作性质和特征,但其行使职权的目的在于为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一切以纳税人为本,税收管理执法由“有罪”推论到“无罪”推论转变,指导思想由“惩治打击”向“教育预防”转变,是促进国税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

促进国税文明执法,重点是加强执法监督。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的有力保证,也是促进文明执法的重要条件。从监督主体来划分,对税务行政执法的监督可以分为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政府内部的监督以及社会公众监督等。促进文明执法必须强化社会监督。要健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文明执法的评价、监督制度,通过发放信函、问卷、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定期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文明执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文明执法的监督作用,让文明执法的流程、方式和水平及时反映纳税人的需求。

促进国税文明执法,基础是落实依法治税。公正、文明执行税法既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最好体现。一方面,文明执法是落实 “重在治内”、 “以内促外”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文明执法必须以依法治税为基础。文明执法不是迎合纳税人的不合理要求,对纳税人纳税义务进行包办代替。对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必须全面认真履行;文明执法更不是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放纵,不是为追求 “文明”而放弃与税收违法分子的斗争,放弃税收强制手段的使用。因此,文明执法应该更加有效地维护税收法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将为纳税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与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结合起来,将对纳税违法行为的惩治与教育结合起来,齐头并进,维护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督导纳税人循规守法。

促进国税文明执法,关键是提高干部素质。干部素质决定着执法态度,制约着文明执法工作的开展。要坚持贴近税收实际、贴近思想动态、贴近工作生活,着力加强宗旨观念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国税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其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当前广泛创建“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形势下,国税机关要从片面强调纳税人义务、征税人权力向强化纳税人权利、征税人责任转变,真正树立文明执法是工作职责需要的意识,为深入推行文明执法扫清思想障碍,增强干部依法文明执法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作者为竹山县国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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