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带学生去打工老师赔了四千元
本报讯 通讯员木力 明星报道:老师在家长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带学生去外地打工,家长发现后将其告上法庭。笔者昨日获讯,郧西县人民法院日前调解该老师赔偿学生家长4000元。
香口乡村民柯某的女儿今年15岁,在某中学读九年级。今年3月1日,老师程某私自带柯某之女到郧西县城,而后又带往十堰打工,期间程某未告知家长并征得同意。柯某得知女儿失踪后,与妻子一起四处寻找女儿下落,经过一个半月的苦苦寻觅,终于打听到女儿下落并接其回家。
没有文化的柯某为寻找女儿下落,四处奔波,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人际关系。找回女儿后,柯某遂将程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寻找女儿的经济损失。郧西法院香口法庭办案人员经过调查,发现柯某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由程某一次性赔偿柯某各项经济损失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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