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 7版-财经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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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基金反弹抢不得

  第一,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这类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其净值的变动受证券市场的影响较小,或者基本不受影响。因此,投资者抢反弹参与投资的效果并不明显。

第二,重仓持有大小非解禁、st类、技术面处于持续下跌通道等的股票应当谨慎。可以说,这些股票的未来不确定性极大,尤其是股价波动性较强。投资者参与此类股票型基金产品投资时,可能会因为这些股票价格的昙花一现,可能使投资者成为新的套牢一族。因此,投资者在参与股票型基金产品投资时,观察和了解基金产品的重仓股配置情况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指数型基金投资要看标的成份股构成。指数型基金主要复制标的指数的表现。但反弹行情,总会因为政策或者制度的变化而使一些行业板块或者个股受益。诸如四万亿元经济刺激政策对基建、能源、原材料、钢铁、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影响是非常直接的。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些行业股票的表现对基金产品净值的影响。

第四,保本型基金应考虑保本期的规定。尽管短期内证券市场的反弹行情能够推动基金净值的上涨,但对于保本型基金产品而言,在没有完成投资者投资目标和计划的前提下,不能轻易进行反弹赎回,或者为了短期基金净值价差套利而申购,从而因为不能持满保本期而起不到真正保本的作用。

第五,可上市交易基金抢反弹应当设置止赢及止损点。抢反弹是一种短期的市场操作行为,投资者在进行基金产品投资时,应当制定严格的操作纪律,并有效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把握基金产品投资中的机会。 (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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