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08年12月05  星期 > 7版-消费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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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政策在我省落地
农民购四类家电享受政府补贴 工贸苏宁国美中百为主供应商

本报讯 通讯员楚天报道:农村消费者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四类家电,国家将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这一被称作“家电下乡”的政策将在我省落地,武汉四大家电连锁供应商将成为供货主力。按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通知》规定,我省是14个试点省份之一。

据省商务厅介绍,该活动原定从今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由于操作流程和细节没有正式确定,部分家电厂商三四级销售网点尚未到位等原因,我省活动时间略有推迟,目前正在加紧准备。

上月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流通企业项目招标结果》公布。武汉工贸、苏宁、国美、中百这四大家电流通企业入围。

据了解,目前,武汉工贸家电已联络国内家电企业,征召省内销售网点,其60个自营店将省内200多个家电销售商结成营销联盟,以图让网点覆盖湖北99%的乡镇;苏宁电器自掏腰包,联手西门子等企业,准备扩大“家电下乡”的产品种类,增加空调、电脑、数码产品;国美甚至将碟片、微波炉等促销赠品陆续运到了二级城市的卖场,并做好了随时调货源下乡的准备。

按国家规定,上述四类家电产品,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 (件)。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补贴的80%,省级财政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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