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立遗嘱人王彩兰撤回其所立遗嘱的申请,房县公证处已经决定撤销(1995)房证字第1257号《遗嘱公证书》,该公证书自作成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现予以公告。
房县公证处2008年12月5日
根据立遗嘱人王彩兰撤回其所立遗嘱的申请,房县公证处已经决定撤销(1995)房证字第1257号《遗嘱公证书》,该公证书自作成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现予以公告。
房县公证处2008年12月5日
| 关于我们 - 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