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省政府下达给我市2012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廉租房300套、经济适用住房600套,完成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000户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就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 “规划五年、落实明年、确保今年”的工作思路,要求做好《十堰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作为惠及民生的大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城市规划的关系非常密切,需要通过规划来布局好保障性住房的用地,解决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市规划局讲政治、顾大局,在我市城市建设用地供应紧张的情况下,从大局出发,统筹安排,优先将位置好、条件成熟的地块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好各项规划服务。
一是大力推进老城区旧城改建,采取有效拆迁安置措施,落实了山西路6792平方米和凯鑫巷6900平方米廉租房建设用地。
二是继续整合中心城区零散用地资源,为 “家和苑”经济适用房四期选址建设用地32.6亩,在车城西路黄梁沟选址35亩土地用于公租房、限价房建设用地。
三是在新区开发建设同时预留保障性住房用地,已在天津路预留30亩保障性住房用地,以确保项目提前落地,任务提前完成。
四是建立了更加稳定的保障性住房来源渠道,根据《十堰市城区廉租住房配建暂行办法》,市规划局从2011年6月开始将配建廉租房作为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在城区用地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中,按照规划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建廉租房。根据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推进进度分析,我市每年将新增廉租房和公租房700多套。
五是着力构建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东风房地产公司辽东路、武汉铁路襄樊房地产公司车站路、市摩擦材料厂西城路、东风教育分局放马坪路经济适用房用地,做好花果黄龙林场、湖北省工业建筑总公司等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规划服务,推进“一城两带”和移民新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图为山西路公租房效果图。 (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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