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公告
十土籍共变登字(2015)第05号
依据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20148996号 《房屋所有权证》及 《离婚协议书》,黎泓麟申请将原由陈恒取得的位于茅箭区二堰街办杨家沟巷1号1幢3-6-1的土地使用权 (证号:十堰市国用 [2005共]第0803487-2-42号)变更过户至其名下,共有土地面积为10.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出让。根据 《物权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我局对该宗土地使用权权利状况已作初步审查,拟予以变更过户,现公告征询异议。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主张其权利,公告期内如无相关权利人主张其合法土地使用权,则视为放弃其土地使用权。公告期满,我局将对该宗地予以变更登记,原2005年颁发给陈恒的证号为 “十堰市国用 [2005共]第0803487-2-4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地点: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9-8102848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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