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3年7月25日,程钰与张付喜签署 《债权转让协议》,程钰将从长城宁夏公司受让的对房县物资总公司全部债权(4718699.36元)的百分之四十(即1887479.74元)转让给张付喜。该转让债权包括:1988年4月20日房县人民政府颁发的014876号 《房屋所有权证》(即地面房屋为砖木结构,面积1556.43平方米,土地占地面积16039.51平方米)。由张付喜合法取代程钰成为该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人,程钰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和担保人。
据此,请有关借款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及时向张付喜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担保义务。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偿还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付喜
联系电话:15897873535
2015年1月23日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