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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为 清 水 北 送
——我市两级法院护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侧记

特约记者王锐 通讯员杨泓

 2014年12月12日14时32分,历时11年建设历程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调水,丹江口水库一库清水如期送达京津冀。为了这一举世瞩目的宏伟工程,作为核心水源地的十堰作出了巨大牺牲。这其中,也凝聚了全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辛勤的汗水和无私的付出。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动员疏导库区移民内安、外迁,调处涉及移民和库区建安工程的各类矛盾纠纷,打击破坏库区环境和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工程顺利推进和源头水质不受污染。

移民的事是天大的事

“服务移民是法院头等大事”是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共识。“决不让移民群众带走一丝遗憾。”这是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院长漆桂生代表该院在移民工作动员大会上向群众作出的承诺。

“把移民群众的事当成法院自己的事,要让他们带着微笑离开郧阳老家。”郧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杨为祖要求对涉及移民工程的案件特事特办,快立、快审、快调、快执,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法院在服务移民搬迁工作中功不可没,不仅圆满完成驻村包点任务,还主动协助我们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移民大镇丹江口市均县镇时任党委书记柯林青说。此外,张湾区、郧西县人民法院在服务移民搬迁工作中也不遗余力,出色的工作受到了辖区党政部门好评,赢得了移民群众的赞誉。

2012年10月9日,参与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的两家公司之间发生矛盾,170名工人工资被拖欠,导致施工中断。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前介入协调,帮助工人要回了30万元工资,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2011年以来,十堰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及移民纠纷和调水工程建设的案件1.34万件,调解撤诉结案1.01万件,协助移民乡镇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纠纷8574件,减、免移民当事人诉讼费1000余万元,为有经济困难的涉诉移民发放司法救助金800万余元。

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2014年8月10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为“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次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率先在十堰地区成立首个环境资源保护合议庭,拉开了两级法院“保水质、迎调水”百日攻坚战的序幕。

2014年10月2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跨区域审理鄂西片区涉青山绿水和水源区环境保护案件。随后,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等沿汉江、堵河流域的基层法院纷纷成立环境保护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环保类案件。

2011年5月,黄某私自组织人员在丹江口库区山林中使用机械取土,欲筑坝养鱼,非法占用林地30.5亩,当年12月底被提起公诉。次年1月,该案公开审理,在大量的证人证言、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书证等证据下,黄某当庭认罪,愿意赔偿损失、恢复植被。案件及时依法判决,促使库区周边的小土坝建造者纷纷停止建设,主动拆除违法建筑,进一步规范了库区周边的渔业养殖行为。

2014年春天,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在库区 “清网治理行动”中受理了一起行政非诉案件,通过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充分沟通交流,最终综合平衡了各方正当利益。涉案企业完善了相关手续,建设了雨水、污水分流设施,压缩了养殖规模,使污水进入处理厂,企业顺利完成了生态循环产业转型。

2011年以来,十堰市两级法院累计审结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各类涉及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226起,247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立足 “调水年”,开展以 “净化环境、优化生态”为主题的司法护绿专项行动16次,深入案发地巡回审理涉环境保护案件6件,及时提出环保司法建议17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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