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4月04  星期 > 7版-社会民生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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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要注意防火

王庆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节临近,回老家祭祀扫墓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清明时节是火灾易发期,加之坟地多处在草木密集、可燃物较多的区域,如果明火祭祀,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因此,笔者呼吁,清明回老家祭祖要注意防火。

每年清明节,都会有大大小小的火灾事故发生。据统计,2018年清明节期间,全国共发生火灾1991起,其中不少火灾是市民祭祀扫墓不当引发的山火,这些因扫墓引发的火灾,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态损失,也让个人付出惨重的代价。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慎引起火灾导致烧毁森林面积30亩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清明归家祭祖要注意防火于未“燃”。笔者建议,尽量选择献花、祭拜、植树或上网等无烟火文明祭祀方式,既能表达对亲人的思念与牵挂,又可避免意外发生,传统的祭祀方式如烧纸、放鞭炮,不但污染了环境,还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若用明火祭祀,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鞭炮,祭祀前请先清理周围的可燃物,同时告诫小孩不要玩火,扫墓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鞭炮、烟头和灰烬,确认余火完全熄灭后再离开。当前我市正在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无烟火文明祭祖,共度清朗、清爽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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