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本报讯 通讯员马金安报道:6月25日下午,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市扶贫办主任师利龙代表十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接受现场表彰。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是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最高荣誉,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评选。今年共表彰192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98个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通过选树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充分展示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风采和公仆本色,激励广大公务员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此次表彰中,湖北省共有6名个人、3个集体受到表彰,十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我市在历届全国表彰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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