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保护好传统村落
李平
传统村落文化资源是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眼下,一些地方却以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和城乡统筹发展、调整土地资源为名,使传统村落文化资源被破坏或消失。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在美丽乡村建设为农村带来发展机遇与动力的同时,一些地方一味“求新”,对传统村落保护意识淡漠,搞大拆大建,将传统的建筑拆除而后兴建一批现代材料的仿古建筑,一律沿用白墙黛瓦、花园庭院,古村落的历史痕迹和文化韵味被现代工艺所取代,古村落最终徒有其名。对于乡村文化遗产来说,这是不可复原的毁灭性破坏。
文化是 “历史性的存在”,传统村落的文化保护即是保护村落的历史。要进一步明确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的方针,强化“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的保护原则,要提高村民尤其是乡村干部对于古建筑和历史遗迹的保护意识,支持村民通过原地修缮等方式改善居住条件。如此才能留住乡愁,留住乡村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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