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十自规张批前公示(2020)第09号
关于“十堰市洪永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安全带生产项目”批前公示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市洪永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安全带生产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市洪永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安全带生产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研发六路,该项目为支持工业项目,推进方案审查。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面积6798.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34.0平方米,计容面积8931.49平方米,容积率1.3,建筑密度60.9%,绿地率10%,停车位13辆。规划建筑功能:车间、办公等。建筑风格及色彩:现代风格、灰色为主(见效果图)。经审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十堰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6版)相关规范标准及控规要求。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建设项目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一楼大厅;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10912 联系人:夏工
电子邮箱:596718879@qq.com
地址:十堰市文化街6号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邮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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