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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立柱检查我市实施《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情况时要求
确保法规有效贯彻执行

本报讯 记者周亚晖 通讯员李亮报道:5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佘立柱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实施《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严格实施《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守护好城市的绿色家园。

佘立柱指出,《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是我市具有立法权限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全票通过,《条例》对助推“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这次执法检查向社会各界传递一个重要信号,就是法律法规的权威在于执行。

佘立柱要求,要进一步加大 《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城区山体保护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依法管护,将山体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法规有效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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