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
推行电子发票 降低纳税成本
本报讯通讯 员 马辉 报道:7月19日,丹江口市春天医药有限公司成功接收广州市白云区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受票范围试点在丹江口市顺利实施。
7月8日,湖北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决定从7月18日起,接受从广东、上海、内蒙古等三个试点省(市、自治区)开具的全电发票。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相同,纳税人使用全电发票无需再领用 UKEY、核定票种、领用发票,可以实现不受地域、平台、时间限制即时开票,全程无纸化,开票便捷,大幅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
为此,该市税务局制订工作方案,有序平稳推进试点工作。对内组织税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外加大业务宣传培训力度,在该市筛选出33户重点纳税人提供培训服务,详细介绍全电发票的基本情况、试点范围、红冲操作变化等内容。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