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23履职关键词
服务大局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准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依法能动履职,创新实干担当,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相关工作被市委、省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3次,39件案件获评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42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扬,3个基层院被授予“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等荣誉,1个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接待优秀团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批捕各类犯罪1907人,起诉3671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38人,办理涉恶案件2件28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66人、“黄赌毒”犯罪104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547人。起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92人,协助相关单位帮助挽回损失8600余万元。
积极主动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围绕服务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出台机制性文件,办理相关案件347件。聚焦助推流域综合治理,起诉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犯罪41人,立办公益诉讼21件。建设“两山”理论检察实践创新基地,打造一体化、协同化、数字化生态检察样板。深化“检察长+河湖(林)长”制,推动解决问题25个。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帮助筹措资金400余万元,立办涉农公益诉讼77件。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50余场次。
能动履职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对受理的1967件涉营商案件统一标注、快办快结。监督纠正“假官司”、执行不当等问题96件,督促解除“查扣冻”资金8000余万元。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作出不起诉或提出轻缓量刑建议。与市工商联、女企业家协会、侨联等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收集、办理企业诉求373件。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基地,组织企业家参观学习等2000余人次。
整体联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捕162人、相对不起诉1370人。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不起诉公开听证、矛盾实质性化解、刑行衔接等机制,创新性推动将相对不起诉人纳入社区观察。争取市委支持,将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党委、政府报送专题报告31份,制发检察建议151件。
司法为民
“如我在诉”对待群众诉求。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十堰“检察客厅”。深化领导包案机制,化解信访矛盾156件。实现检察接访与综治中心“一站式”对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建立多元救助体系,发放司法救助金120多万元。
“枝叶关情”办好民生实事。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围绕守护群众就医、食药等安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破坏医疗秩序等犯罪31人。推动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的意见,督促注销“僵尸证”3000余本。与消防建立办案联动机制,针对老旧小区、学校等消防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7份。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专项监督,督促排查安全隐患21次。
“阳光未来”照亮希望一代。全面推行未检综合履职,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案件98件。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91人、不诉85人,附条件不起诉71人。协助组建儿童督导员、安全员1400余名。严格落实强制报告、从业查询等制度,7名有“污点”的人员被挡在校门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82场次。在房县建设全省首家公办公益性质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4个基层院被授予省以上“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大爱无疆”护航特殊群体。专项打击养老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起诉39人,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1件,帮助讨回“血汗钱”650余万元。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家暴等违法犯罪57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7件。研发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办案督促追缴资金300余万元。办理涉军、英烈设施保护等公益诉讼13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革命遗址等11处。
法律监督
刑事检察突出“主导性”。推动在国家安全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案件204件,监督立案、撤案293人,追捕追诉漏犯150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3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5件68人,已起诉40人,其中原厅局级以上4人。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纠正监管违法、刑事执行不当等问题13件;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清查未执行到位罚金1.02亿元。
民行检察聚焦“精准度”。办结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9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件,监督审判、执行活动违法183件,2件案件入选“全国百佳行政检察监督案”。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监督纠正“假官司”“假调解”21件。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29份,化解行政争议23件。加强“府检联动”,创新检察和解适用司法确认机制。
公益诉讼锚定“治理端”。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69件,“4+N”领域不断拓展。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办案54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挽回损失等1.1亿余元。对公益受损问题积极采取磋商、听证、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解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1件。
检察侦查彰显“新战力”。在全省率先成立“检察侦查与调查核实检察部”,启动建设全省首个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规范化办案基地。建立健全“纵向联动、横向融合、全员参与”的侦查一体化机制,核查问题线索31件,立案侦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人。
强基固本
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交流研讨等学习活动200余场次,开设“车城检察大讲堂”11期,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36次,推动建章立制13项。细化完善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等请示报告事项21次。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开展“五讲五说”活动,举办“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青年干警读书分享会等101场次。
以改革创新勇立潮头。组织开展“思想破冰大讨论竞进跨越大整训”活动,靶向发力开展“五破五立”。做实全面、全员、全时考核,25项业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出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机制工作经费办法》,建立合规整改“吹哨人”、律师派驻等制度。围绕破解检察发展难题,与相关单位会签文件17份,建立机制31项。以党建、业务等为重点,打造“十大品牌”。检察改革创新工作被最高检、省院《情况反映》转发38期次。
以数字检察赋能增效。聚焦医保、环保等领域研发法律监督模型4个,入围最高检竞赛3个,3个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获奖,2个智能化建设项目进入全省检察机关智能化比武前十。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送线索1300余条,办理监督案件381件。针对污水直排等问题研发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办案督促有关部门排查安全隐患200余处。
以严管厚爱淬炼铁军。项目化实施“五个专才计划”,举办专题培训、业务竞赛等51场次。与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建立“检学研”机制,成功举办全省诉讼法年会。建立导师制、学习委员制度,新选拔进入检察人才库133人。“一院一品”加强基层院建设,2个基层院新获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阳光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7次,5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走访各级人大代表301人次,邀请参加检务活动672人次。做实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推动59件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做法被全国人大网等报道。组织“襄十随神”部分省人大代表开展交叉视察,邀请人大代表对武当山文化遗产保护等开展公益诉讼整改“回头看”。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办结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与市政协建立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推动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聘请11名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联合打造“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推送案件线索办案31件。联合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27场次。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手机报”发布案件信息、工作动态1.4万余条。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787件次。探索推进公开听证诉讼化、实质化,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加强检媒互动,举办新闻发布会8场次,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稿960余篇。
依法接受履职监督。密切与监委、法院、公安、司法等衔接配合,建立会商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评议案件130余件。与司法局、律协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推行24小时律师自助服务,邀请律师参加接访、评查案件等240余件次。
展望2024
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工作主线,组织开展品牌提升年、执行力建设年活动,大力实施人才强院工程,笃行实干,竞进跨越,为新时代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聚焦政治建检不动摇。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永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本色。
强化使命担当不懈怠。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以融入式履职助推经济发展,以协作式履职推进法治建设,以溯源式履职维护平安稳定。
践行司法为民不忘本。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靶向发力强化监督,创新检察为民便民举措,打造“现代枫桥”。
紧扣高质高效不打折。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追求,突出敢于监督的主动性,强化善于监督的实质性,增强有效监督的能动性,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有效贯通、全面发力。
坚持严管厚爱不放松。驰而不息抓班子、带队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狠抓从严治检,优化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创新人才培育方式,以打造特色工作、数字检察等为驱动,提升十堰检察影响力。(本版稿件由 记者 潘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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