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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建议提案办理系列报道②
精治善治让居民住得舒心
——我市加强住宅小区治理提升居民幸福感

本报记者 徐国文

2024年十堰“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陈刚提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治理,提升居民幸福感的提案。记者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获悉,近两年,我市通过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制定完善地方性政策、健全联合执法闭环机制等方式,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行业水平,一批物业领域问题得到化解,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委员提案:

直击住宅小区治理问题

“电梯故障久拖不修、水费充值受限、公共收益成‘糊涂账’、保洁保安服务缩水……”这些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烦心事,是市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陈刚在提案中深度剖析:部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匹配,服务水平远未达到业主预期;物业服务收费项目、财务收支、公共收益等信息公示不够及时透明。

陈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将其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和标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提高业主评价权重;三是严格筛选业委会成员,确保其规范履职、发挥实效。

部门行动:

多措并举破解物业治理难题

陈刚的提案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执法委等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大力推进“红色物业”创建,对全市物业小区党支部进行集中换届,选优配强1519个小区党支部书记,推动404家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构建起“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三级组织体系。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推行“三议三办三公开”工作法,实现要事共议、矛盾共处、事务共办、服务共评,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针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公共收益不透明等问题,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进行严厉查处。今年年初,丹江口市丹赵路街道漫水桥社区山水慧谷小区原物业公司履约不到位,导致小区管理“瘫痪”。在丹江口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的介入下,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更换了物业服务企业。

在制度保障方面,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研究起草《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退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规范物业企业进出机制;推行物业服务质量季度考评制度,由街道社区干部、党支部成员、业主和物业代表等组成考评专班,每季度对物业服务进行打分,对得分低于75分的企业集中约谈、限期整改,并列入“黑榜”。

此外,我市畅通居民投诉渠道,整合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力量,组建市、区、街道三级31支联合执法队伍,深入小区一线解决问题,并定期回访,结果通过媒体公开,得到了群众好评。

成效显著:

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数据显示,今年我市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公共收益不透明等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累计排查小区770个,发现整改问题1213个,移交问题线索162条,处罚违规企业76家,对126家企业实施信用扣分,清退物业企业15家,规范公共收益394.86万元,惠及居民29万户。

“我们现在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很满意,卫生、安保等方面都有明显提升,住在这里很舒心。”提起小区的变化,山水慧谷小区居民徐克玺称赞道。

数据显示,2024年至今,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专班累计收到各类物业领域线索3000余条,成功化解2600余条。

当前,我市正积极推进《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立法工作。10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将依法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深化党建引领,推进行业信用评价,落实联合执法进小区,推动“三方联席”会议制度落地见效,切实解决物业领域矛盾问题,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增强居民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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