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5年11月01  星期 > A03版-综合报道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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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普法案例解析
可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借给朋友吗?

零售户陈先生:最近,我朋友开了一家便利店。为吸引更多顾客,他想经营卷烟,并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交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目前,他的许可证还没有办下来。我的店铺最近准备转手他人,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请问,我可以将许可证借给朋友使用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你不可以把许可证借给他人使用。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如果你把许可证借给朋友使用,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通讯员 周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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