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饶传军鲍欢
立冬时节,丹江口水库水面如镜,倒映着芦苇身姿与远山黛影,偶有候鸟掠过,在水上漾开圈圈涟漪。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顺沿着水库西岸缓步前行,仔细排查损害公益和生态环境的痕迹。这条路,他已走了十年。从公益诉讼制度初建时的“摸着石头过河”,到如今的“精准监督、系统治理”,步步印记皆是十堰检察人守护公益的初心。
自2015年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正式开始以来,十堰市检察机关以办案为核心起点,从生态保护逐步拓展至民生保障领域,从“单打独斗”迈向“协同共治”,十年间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84件,用法治力量绘就了“青山常绿、汉水长清、民生常安”的公益保护画卷。
以案破局——
筑牢公益诉讼起步根基
“没想到检察机关真的能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时隔十年,郧阳区柳陂镇村民王大爷回忆起当年林地复绿的情景,依然难掩激动。2015年,这片当时被非法侵占的林地,见证了湖北行政公益诉讼的“破冰时刻”。
当年5月,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该镇某处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遭非法开采破坏,区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后却未依法全面履职,受损林地迟迟未能恢复。当时,公益诉讼尚处于全国试点阶段,行政公益诉讼更是“无例可循、无章可依”。
“没有先例就创先例,公益受损必须管!”检察官们顶着烈日徒步勘测界定,调取权属证明、企业资质等资料,走访村民固定证据,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同年6月,郧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区林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责令涉案企业限期恢复林地。
然而,涉案企业以“投入成本大、搬迁难度高”为由推诿拖延整改,区林业部门也因“缺乏强制履职依据”陷入监管僵局。
“试点方案中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力,这就是我们的底气!”随后,郧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区林业局未依法履职为由,提起湖北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法院最终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湖北行政公益诉讼积累了宝贵的“十堰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纳入第八批指导性案例作为行政检察示范案,成为全国公益诉讼办案“样板”。
十年间,十堰市检察机关逐步构建起“线索摸排-调查取证-诉前建议-诉讼跟进-修复监督”全流程办案机制,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362条,立案308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942件、民事公益诉讼192件,实现了从“破冰试水”到“常态履职”的跨越式发展。
“首例案件就像一粒种子,如今已在十堰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春波介绍,郧西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理全省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办理全省首例非法收购者与非法捕捞者共同担责的民事公益诉讼案,2022年办结全省首例碳汇补偿民事公益诉讼案,创新实践不断涌现。
扛牢责任——
筑起清水北送法治屏障
“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游客越来越多了。”谈及身边的生态变化,丹江口市丹赵路街道茅蜡坪村村民无不点赞。
十堰市检察机关始终将“守护水源区就是守护国之大者”作为核心职责,“以最严格的法治手段守护‘中国水塔’”成为公益诉讼检察的核心使命。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水质保护、生态修复、污染源治理三大关键点,认真办理水源区生态保护相关公益诉讼案件,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作出积极贡献。
2021年4月,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丹江口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有农户从事生猪养殖,存在风险隐患。经调查核实发现,养殖户黄某等人自2018年起在当地从事生猪养殖,未采取环保处理措施。
为彻底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召集属地政府及相关行政单位,以公开听证方式现场向养殖户释法说理,明确各单位监管职责,组建专项工作专班推进整改。如今,这片曾经的污染隐患地已变身候鸟栖息的“小天堂”,每到秋日清晨,常能看到白鹭在水面觅食。
十年来,十堰市检察机关还聚焦水源区生态修复,创新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多元修复机制,形成“谁破坏、谁修复”的责任闭环。累计督促恢复修复耕地、林地、湿地1500余亩,回收清理各类垃圾及固体废物86200余吨,增殖放流鱼苗1160余万尾,推动投入生态修复资金1149.64万元,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稳定供水提供了坚实生态保障。
跨界联动——
织密公益保护协作网
“跨区域协作,让‘一条河’的保护不再分你我。”2024年,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汉江流域整治违法建设跨省小水电站行政公益诉讼案,成为区域协同保护的典型范例。
当年,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水电公司在鄂陕交界的天河河道内私自修建拦水发电设施,长期违规拦坝截流导致下游河道干涸。依托鄂陕五县检察机关联动协作机制,郧西县人民检察院迅速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动,形成跨区域监督合力。最终,涉案公司自行拆除非法电站,天河河道恢复自然流淌状态。
十年来,十堰市检察机关先后与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河南省南阳市等周边6市检察机关签订公益诉讼协作协议,建立汉江流域、丹江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同机制,召开跨区域协作会议15次,通报移交线索87条,办理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36件,有效破解了一批长期困扰水源保护的“老大难”问题。
在强化跨域联动的同时,十堰市检察机关积极以“数字赋能”为抓手,创新破解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监督整改难等痛点。
“以前全靠人工徒步巡查,一年查不完100个点位;现在依托智慧平台,一天能排查上千平方公里。”2025年7月4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打开“府检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库区水质监测数据、执法记录等信息实时更新,汉江生态状况尽在“掌”握。近年来,十堰市检察机关主动研发一批水源地水质污染预警、环保税征收监管等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数智赋能提升生态检察履职效能。
如今,“检察+行政+跨域+社会”的多元共治格局在十堰已然形成。十年间,十堰市检察机关与12个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吸纳370名志愿者加入“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形成“专业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公益保护合力。
全面开花——
构建全域公益保护网络
“随着英烈保护、军人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相继颁布实施,十堰市检察机关在持续深耕水源保护的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逐步构建起‘4+11+N’立体化公益保护体系,切实做到‘群众关切在哪,公益保护就跟进到哪’。”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分管领导赵晓军表示。
这一履职理念在实践中迅速落地。2023年6月,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第二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除此之外,更多新兴领域的典型案例不断涌现: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以“碳汇补偿”模式提起全省首例相关民事公益诉讼,责令非法伐木者依法承担生态损失并补植复绿;张湾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网络餐饮无证经营乱象,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平台及商户规范整改,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校外培训乱象,促进行业合规运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不力问题,推动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捍卫了英烈尊严与荣誉。
从传统领域到新兴赛道,十堰市检察机关的公益保护“版图”持续拓展。十年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3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数量位居全省前列;13件入选湖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涵盖水源保护、消费维权、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这些案例不仅是十堰公益诉讼“扩围”的生动见证,更成为推动行业治理、完善制度机制的重要“催化剂”。
“我们将继续以法治的‘刚性’守护公益,以协作的‘柔性’汇聚多方合力,让每一寸土地都沐浴公益保护的阳光,让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公益诉讼的温度。”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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