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6年09月04  星期 > A04版-综合报道 > 正文
 [字号   ]   
我市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维护市场秩序 保障公众权益

本报讯记者潘世新特约记者王波报道:9月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公告明确,此次征集重点包括八类线索——

“市霸”“行霸”等传统黑恶势力线索。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建材市场、汽车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通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恶意排挤、威胁恐吓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挤压正常经营空间、扰乱市场秩序。

恶意索赔线索。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利用商品标签、宣传用语等轻微瑕疵,通过恶意投诉、网络曝光、滥用行政救济权利、虚假诉讼等手段索要高额赔偿,或组织化实施“职业索赔”行为。

强迫消费线索。在民生领域以低价诱导、虚假宣传等方式诱骗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再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言语及暴力胁迫、纠缠滋扰等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接受不合理付费服务。

网络黑恶乱象线索。组织化实施刷单炒信、虚构交易、虚假评价,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恶意退货,或通过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恶意差评、舆情胁迫等方式实施软暴力滋扰、索要钱财。

串通涨价与垄断行为线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破坏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

团伙制假售假与传销线索。有组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重点工业产品,组织策划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或通过社交电商、购物返利等网络传销方式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利益输送、干扰办案等违纪违法行为。

其他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行为及行业乱象。

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线索:举报电话0719-12315(24小时受理);举报邮箱syscjgshce8271069@163.com;来信来访地址为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扫黑办),邮编442000;也可登录网站 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提交线索。

市市场监管局鼓励实名举报,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尽量提供时间、地点、涉案人员及相关证据(照片、录音、视频、票据等);对捏造事实、恶意诬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该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惩打击报复行为。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