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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026年网挂第5号)
十自张告字(2026)5号

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决定在十堰市张湾区国土资源交易网(https://zwq.yongdiwang.cn/trade-engine/trade/index)以网上挂牌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2宗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范围及性质(见后表)

(二)挂牌要求

1.签订《成交确认书》后45日内,竞得人必须缴清全部土地价款,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签订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3.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地块所在地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4.以上宗地的印花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竞买。凡在本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用户注册与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人依照规定,向 CA数字证书办事处(武汉、宜昌、襄阳等)或进入 CA证书官网办理 CA数字证书(http://www.hbca.org.cn/index.jsp);

2.竞买申请人办理 CA数字证书后需完成网上注册。(注册时应按系统操作说明认真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成为注册用户);

3.竞买申请人需办理网上银行支付系统。

四、报名申请与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于2026年11月23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登录十堰市张湾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资产价款须分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缴入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资产价款缴入张湾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土地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款缴入张湾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申请人名称与交款人名称应当一致,竞买资格将于2026年11月23日16时30分前予以确认。

五、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网上公告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18日,共计20天。

网上挂牌时间:2026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15时,共计12天。

网上摘牌时间:2026年11月30日15时。

摘牌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土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利用科查阅。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3.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需要组织现场勘查的,请提前预约。

4.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摘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土地竞得人须按照现状保留规划条件及附图、平面界址图上所标注的建筑物(构筑物)。

6.须做好边坡防滑加固,确保建筑物安全。

7.土地竞得人须对保留建筑进行全面的结构加固与消防升级,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建立全生命周期的长效安全监测机制。

8.保留建筑须按相关规定计入容积率。

9.土地成交后,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局)负责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现状移交给土地竞得人,并协助土地竞得人办理相关手续。

10.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法(2025)42号)相关规定,上述土地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须实施装配式建筑。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地址:十堰市文化路6号

联系人:夏俊孙远荣

联系电话:0719-867635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联系人:湖北 CA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400-870-8080027-8773981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9号附3楼

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联系人:雷婷亭

联系电话:13871154743

九、查询网址

本公告和挂牌出让结果分别在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十堰市张湾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发布。

十、保证金账户

(一)地上资产价值款缴纳账户:

收款全称: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东汽支行

账号:1810000229200142145-000000002

(二)土地竞买保证金账户:

竞买人申请人办理好网上银行系统后直接将土地竞买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全称: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行十堰张湾支行

账号:579457550634

联系人:左建

联系电话:13971931696

温馨提示:

1.竞买人必须将竞买保证金缴入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内,否则,网上交易系统不予受理,竞买人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2.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2至3天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2026年10月30日

张政储出(2026)4号地块以现状出让,地上有原49厂片区厂房、车间、办公楼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63776.07平方米。上述资产(不含土地)价款人民币伍仟贰佰柒拾陆万柒仟叁佰元(¥5276.73万元)。(用地范围内,保留原有建筑,保留建筑须按相关规定计入容积率)。

张政储出(2026)5号地块以现状出让,地上有原49厂片区厂房、车间、办公楼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31276.52平方米。上述资产(不含土地)价款人民币贰仟叁佰陆拾柒万捌仟叁佰元(¥2367.83万元)。(用地范围内,保留原有建筑,保留建筑须按相关规定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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