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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 江 口 市 国 土 资 源 局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丹土遗补告字(2008)03号

经马国锋申请,该宗地位于丹江口市大坝办事处沿江路以东(市乡镇供水中心家属楼)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土地使用证号:丹国用2007第776号,用途商业,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702.62平方米,其中分摊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8.858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初步审定,拟定补发,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征询异议。届时,无人主张土地权利,我局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原发证书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200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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