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土资源局遗失补办公告
十土籍遗补字(2008)09号
原湖北省工业建筑总公司土石方公司一处,不慎遗失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86)no.76号。该宗土地位于十堰市车站路87号,面积208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现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机械化施工公司一分公司向我局申请补发土地使用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我局对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权利状况已作初步审查,拟予以补发土地使用证,现公告征询异议。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主张其权利。公告期内如无相关权利人主张其土地权利,则视为放弃其土地权利,公告期满,我局将对该单位补发土地使用证,原 (86)no.76号土地使用证作废。
联系地点: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联系电话:0719—8102841
特此公告
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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