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公告
十土籍变登字(2012)第002号
依据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2008)茅执字第530-8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高瑛申请将原由十堰市民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取得的位于浙江路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原权属证书编号:十堰市国用(2008)第0002252-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面积:4453.50平方米)变更过户至其名下,用途为商业、住宅。根据《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对该宗土地使用权权利状况已作初步审查,拟予以变更登记。现公告原2008年颁发给十堰市民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证号为 “十堰市国用 (2008)第0002252-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地点: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9-8102848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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