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十自规张批前公示(2020)第19号
关于“十堰市镁合金轻量化深加工项目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市镁合金轻量化深加工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十堰市镁合金轻量化深加工项目位于十堰市阳光大道南侧,为支持工业项目,推进方案审查,规划建筑面积63108.5平方米,计容面积62460.5平方米,容积率1.02,建筑密度46.18%,绿地率15%,停车位141个。规划建筑功能:车间及办公。建筑风格及色彩:现代风格、青灰色为主 (见效果图)。经审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等各项指标均符合 《十堰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2016版)相关规范标准及控规要求。
二、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 《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6年版)
4、张自规条 (2020)年第18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建设项目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一楼大厅
2、新闻媒体: 《十堰日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自 《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10912
联系人:夏工
电子邮箱:596718879@qq.com
地址:十堰市文化街6号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邮编:442000
附件: “规划总平面图” “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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