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杜达巍通讯员 杜成军 报道:“老人家,您这份在县人民医院做的检查结果我看了,等下我给您开点药,您不需要再做相关检查了。”10月27日,在房县中医院呼吸消化内科就诊的王阿姨听完医生的话后,一脸惊喜。
家住军店镇的王阿姨今年66岁,由于身体原因,需要经常去不同医院就诊,以前同一种疾病换家医院看,就要重新做检查,常常“一病多查”,但检查结果却相差无几,费时费力费钱。王阿姨算了一笔账,这次检查结果“互认”,让她节省血常规、肝功能等项目检查费用1620元。
同时,家住城关镇的谢女士也切身感受到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带来的变化。谢女士8月份在十堰市太和医院做了肝胆胰脾彩超、无痛胃镜检查,确诊为糜烂性胃炎、胃息肉,医生建议她到房县人民医院就近治疗。在房县人民医院就诊时,医生直接调取谢女士在市太和医院做的检查结果,为谢女士节省了不少费用。“服务真是越来越好了,感觉自己病情都好些了!”谢女士说。
如何解决“一病多查”问题?今年以来,房县卫生健康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以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依托“房县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智慧云平台”,统筹整合县、乡、村信息资源,打通链接基本公卫和基本医疗互联互通共享网络,推进县、乡镇、村三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打破检查数据“孤岛”,让患者无需“从头再来”。
房县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县内33家医疗机构与县外71家医疗机构实现检验检查互认证,执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104项,其中,检验检查63项、影像检查41项。
患者在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就诊,医生可通过房县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智慧云平台查询既往病史、诊断、医疗检查、用药情况,或查验检查检验纸质报告单,全面执行检查检验互认项目,不再重复检查。患者持县外医疗机构符合互认范围、项目、规则的检查检验报告单,各医疗机构予以互认,不再复检。
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李尚洲介绍,截至目前,全县实施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计4139项,其中,检验检查1543项、影像检查2596项,累计参与人数3210人次,为患者直接节约医疗费用84.03万元,间接节约患者就诊交通费、陪护及务工费、生活住宿费、远程会诊费、专家挂号及诊查费等100余万元,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诊,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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