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1年02月03  星期 > 1版-十堰要闻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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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本报评论员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新年伊始,我市接连召开两次高规格的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释放出新的一年大抓营商环境、狠抓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市发展大局的高度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牢牢抓在手里,持之以恒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的金字招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肥沃土壤,是加速要素集聚的强大磁场。去年以来,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推出一系列有力举措,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持续优化,制度红利进一步释放,帮助各行各业有效克服疫情影响,经济社会实现快速恢复、平稳发展。但与一流标准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企业期盼相比,我市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必须进一步提升对优化营商环境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国际化的视野、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不断找差距、强弱项,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标杆城市和示范城市。

优化营商环境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放眼全国,各地都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你追我赶、竞争激烈,迈不开步、或跑慢一步,差距就会越拉越大。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和韧劲,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延续性和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改革推动,以法治护航,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综合成本,以政府职能之变赢得营商环境之变,以政府效能之优促进营商环境之优。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坚持依法办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坚决切断利益驱动式执法源头,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培育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稳商、惠商的土壤。

思想的高度,决定行动的力度。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差距,归根到底是思想认识上的差距。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坚决破除 “官本位”“与我无关”“差不多就行”等思想,真正把自己当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践行者、局中人,向发展聚焦,为发展开路,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把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以一流作风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进营商环境实现整体性、根本性好转。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网、微、端”等载体,全方位、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抓好正反典型运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营商环境,“优”无止尽,愈向前行愈艰难。全市上下要按照此次会议作出的安排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以更实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更快的步伐、更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干、久久为功抓,奋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争当标兵、走在前列、开创新局”,以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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