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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失信行为 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何利报道:7月28日,郧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兵分四路,深入十堰城区及郧阳区各乡镇,扎实开展“荆楚雷霆2026”专项执行第二次集中行动,重点攻坚拖欠工资、合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终本清仓”存量案件。行动当天,3名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拘传,多起涉民生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9年,高某受郭某雇请,在其承接的郧阳区旧房改造项目中,负责缮瓦、厕改、水管安装等劳务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后,郭某应付劳务费9620元,仅支付3000元,剩余6620元长期拖欠未付。2025年9月,高某依法诉至法院且胜诉,郭某依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于2026年3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期间,干警依法送达执行文书,多次电话催告、三次上门查找,郭某始终规避执行。7月28日清晨,干警第四次上门,成功堵截准备外出的郭某。面对干警,郭某以“已私下协商”为由抗拒执行,干警对其规避执行的行为予以严肃训诫,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迫于司法震慑,郭某当场筹措资金,全额结清拖欠数年的劳务费。

同日,申请执行人王某的侵权赔偿案件也顺利执结。据悉,2023年12月,王某驾驶摩托车行至郧阳区某村,不慎坠入某公司施工路段下方,身体受伤、车辆损毁。2026年1月,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赔偿王某各项损失53534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7月28日上午,执行干警前往涉案企业沟通督办,企业负责人以王某擅自驶入施工路段为由推诿拒赔。干警结合案情耐心释法,明确指出企业未彻底封堵施工路口、未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安全防护存在疏漏,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告知企业负责人,王某受伤住院24天、生活陷入困境。最终,该企业负责人当场全额支付赔偿款,案件圆满办结。

本次行动中,针对恶意规避、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郧阳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从严惩戒。依据申请执行人韩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于7月28日上午赶赴李某家中,将正要外出的李某当场控制。

据悉,2025年4月,李某雇请韩某等人进山砍树,作业中一棵6米高、直径30公分的椿树倾倒,致韩某头部重伤。法院判决李某赔偿韩某各项损失33.37万元,但李某仅支付1万余元医疗费用,剩余款项分文未付。2026年6月,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执行干警询问,李某谎称无履行能力,即便干警指出其名下拥有两台私家车、常年承接乡村宴席、具备履行条件的事实,李某仍拒不配合。经反复劝导无效,干警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并当场扣押其名下两台机动车。

据统计,本次专项行动累计办结案件12件,涉案总标的79万元,当场兑现案款9.4万元,3件案件全额执结、2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和解金额35.6万元,累计拘传3人、司法拘留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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