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十堰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0年7月28日15时,对十堰人民商场原六堰营业大楼实施爆破拆除,为确保广大市民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临时交通管制。2010年7月28日14时45分至15时10分,对西起公园路百二河六堰桥西端(六堰银都大厦)东至市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口、北起汉江路十堰市房管局大楼南至人民北路汉江宾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河北路北起养成教育辅导中心南至十堰市实验小学沿线实行交通管制。期间禁止任何车辆和行人进入上述路段。
二、设立临时警戒区。2010年7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10分,十堰人民商场原六堰营业大楼周围100米范围(百二河西岸以东、市府路以西、汉江路十堰市房管局大楼与瞿家巷联线以南、十堰市实验小学与文化广场联线以北)划为警戒区,该区域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大楼、市游园管理处办公楼、市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办公楼、市商贸大厦、市政府行管局出租楼、市房管局公房管理处原6、7、8号家属楼、人民商场原六堰家属楼及门面房人员按疏散人员要求撤离;期间禁止任何人员露天逗留,其他室内人员不得在窗前观望。
爆破时会有响声和震动,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由此给广大单位和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支持理解。
十堰公安局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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