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情暖“银发族”
■通讯员叶富斌周世清
本报讯 “如果不是法律援助律师帮忙,我真不知道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样子。”近日,说起自己的遭遇,家住丹江口市均州路的刘婆婆感激不已。
原来,76岁的刘婆婆体弱多病,全靠丈夫黄某的退休工资生活。两年前,黄某去世,刘婆婆提出领取丈夫的抚恤金,但因两人均系再婚,黄某再婚前女儿认为抚恤金与刘某这个“后来者”无关,应该全归自己所有,相关部门多次调解也无结果。无计可施的刘婆婆只得来到当地“12348”法律援助接待中心求助。经过法援律师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确定了抚恤金的分配比例,解决了刘婆婆晚年生计问题。
近年来,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中,始终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为老服务,以实际行动情暖“银发族”。该中心在全市各地老龄办建立了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工作热线,随时接受老年人的涉法咨询,定期召开老年人维权工作会议,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法律诉求。据悉,仅2009年,该中心就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2737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维权案件242件,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该中心被授予“全国老年人维权示范岗”、十堰市“为老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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