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3年05月31  星期 > 1版-十堰要闻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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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
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

本报讯 通讯员李周 张超报道:昨日,笔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全面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即凡是向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邮寄的举报平信,只要在信封上注明“群众来信”字样,可一律免贴邮票、免付邮资。这是市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又一有力举措。

截至目前,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形成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箱”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网络。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向市纪委监察局反映问题:一是来信举报。地址是十堰市北京中路8号十堰市纪委信访室或十堰市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442000。二是来访举报。地址是十堰市北京中路8号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第7接访室。三是电话举报。在法定工作日时间可拨打“12388”专线举报电话,节假日可拨打值班电话 “0719-8111339”进行举报。四是网络举报。登陆十堰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hbsyjw.gov.cn),点击首页左侧 “12388在线举报”窗口,即进入十堰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网站页面。五是举报箱举报。市纪委监察局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大厅分别设有纪检监察投诉举报箱。此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开通群众来信“绿色邮政”、12388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或举报邮箱,并设有专门的来访接待室。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市纪委监察局重申以下原则:一是按级就近反映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是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干部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不服而提出的申诉。二是鼓励实名举报。建议举报人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便于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对署实名举报件实行优先办理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依法进行奖励。三是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举报人应对自己的举报行为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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