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孟建锦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典第八百七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保障水质稳定达标。短短53个字,将水源涵养、水质保障固化为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为我市扛牢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重大政治使命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法治保障。
近期,我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多点发力,以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法典精神,扎实推动法典精神落地见效,全市上下掀起学法懂法、守水护水的热潮。
“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学好用好法典,做好普法宣传,身体力行带动更多人自觉守水护水节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机关在张湾区方滩乡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全体干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给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进行“守井人”集中宣誓,深入堵河沿岸清理垃圾、进村入户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典要求,带动基层群众共同参与护水行动。
基层是法典实施的主战场。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形式,让法典精神扎根基层、深入人心。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在水都公园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司法干警聚焦法典中库区水生态保护、岸线管控等重点内容,结合群众关注的非法垂钓、临水违建、农业废弃物乱处置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知识、讲明违法后果,引导群众从生态保护的“旁观者”转变为“守护者”。
“将严格用好生态环境法典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强化司法保护与普法宣传,以‘司法守井人’的担当守好一库碧水。”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凉水河人民法庭庭长赵婕说。
张湾区将法典精神贯穿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产业升级、工业遗存保护等重点工作全过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我是守井人”新闻专栏、西十高铁沿线水源区联动平台等开展常态化宣讲,广泛凝聚生态保护合力,推动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保护和区域发展的实干实效。
茅箭区开展下沉式便民普法,该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十堰火车站北广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市民介绍法典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解读法典中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帮助市民认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增强法治意识。
市直各部门立足岗位职责,推动法典精神融入履职全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扎实开展法典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五进”活动,组建专项宣讲队伍,通过案例剖析、条文解读、互动答疑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巡回宣讲,让法典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市城管执法委将法典精神贯穿城管执法与污染防治攻坚全过程,把法典纳入执法人员核心培训内容,以法治标准对标生态治理重点任务。同时结合巡河督导、垃圾分类科普、工地现场执法等,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自觉履行生态保护法定义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当前,全市上下正以“法治护航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将法律条文的刚性约束,转化为全民守护生态的行动自觉。站在新的起点,我市将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切实当好忠诚“守井人”,持续擦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生态底色,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本期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