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无害化销毁10吨过期失效药品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本报讯 记者 刘昆 报道:9月18日,省药监局十堰分局组织开展2026年过期失效药品集中无害化处置活动,在东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各类过期、失效、破损药品进行统一销毁,从源头防范问题药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活动中,重庆医药十堰有限公司、人福医药十堰有限公司、十堰市宏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市内药品批发企业,将库存过期、客户退回破损的各类药品统一运送至指定处置地点。该局执法人员对待销毁药品逐一进行登记、核查、核验,监督转运、销毁全过程,确保处置工作公开、规范、合规,所有药品被送入专用焚烧炉完成无害化处理。此次集中销毁的过期失效药品总量达10吨。
该局相关人员介绍,常态化开展过期失效药品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一方面可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回流市场,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守护群众用药安全;另一方面有效释放药企仓储空间,提升仓库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还能有效规避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处置带来的土壤、水体环境污染问题,实现药品质量安全、企业提质增效、生态环境保护“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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